中共绍兴县华舍街道教育总支部委员会文件
华街教总[2011]18号
关于2011年度华舍街道教育系统先进评选工作的
意 见
各学校、幼儿园:
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树立为华舍街道教育事业积极贡献的先进典型,形成崇尚先进、宣传先进、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,为新一年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打下良好的基础,根据绍兴县教体局[2011]197号文件精神,现就全街道教育系统2011年度先进单位、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: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全面贯彻全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,认真回顾总结一年来的工作,肯定成绩,查找不足,表彰先进,鞭策后进,明确努力方向,振奋工作精神,为新一年改革发展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,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而努力奋斗。
二、推荐评选的项目和条件
(一)推荐评选项目:
1、推荐县级先进工作者候选人;2、推荐局级先进单位;3、推荐局级先进工作者;4、评选街道系统先进单位;5、评选街道系统先进工作者。
(二)推荐评选条件:
1、先进单位条件
⑴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促进教育均衡发展,在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中,改革创新,成果明显。
⑵坚持以素质教育理念为指导,模范执行教育教学常规,办学目标明确,教育质量领先。
⑶学校管理规范,教师干部队伍正气足、校园文化和谐。年度岗位考核成绩领先。
⑷一年中无违纪违规、安全事故,无群体投诉信访事件。
2、先进个人条件
⑴忠于事业、勇于开拓、积极创新、敬业爱岗、师德优秀,在教师、学生和家长中公认度高。
⑵积极探索教育规律,善于提高自己的岗位工作水平、教学能力强,所任学科教学成绩优良。
⑶绩效考核领先、考核等级优秀,教师民主推荐得票率高。
评选先进必须以考核为依据,局级先进个人原则上在年度考核优秀者中评选。各类先进均实行党风廉政建设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计划生育、行风建设、学校安全责任等重大问题一票否决制,凡出现上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不能评为先进。
三、推荐评选的范围和名额
1、推荐评选范围:
⑴县级先进工作在全街道在编公办、县属民办教职工中推荐;
⑵局级先进单位在街道下属完小、民工子女学校、幼儿园中推荐;
⑶局级先进工作者在全街道在编公办、县属民办教职工和民工子女学校、幼儿园自聘教师中推荐;
⑷街道级系统先进工作者在各类学校公办、县属民办教职工和有三年以上教龄的自聘教师中评选;
⑸支教、顶岗教师参加原单位推荐评选。
2、推荐评选名额:
按教育总支分配的名额进行评选,具体见附表。
四、推荐评选的方法和时间
1、推荐评选方法:
⑴先进单位的推荐评选分三组进行:第一组为初中组,由实验学校(初中)负责;第二组为小学组(含成校),由实验学校(小学)负责;第三组为幼儿园组,由中心幼儿园负责。
⑵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根据名额分配,对照条件,由各校行政负责推荐。
⑶局级先进单位必须在街道系统先进单位中产生。
⑷局级先进工作者必须在街道系统先进工作者中产生,几个学校合并产生的局级先进工作者,先由各校推荐1名候选人,然后由相关学校协商确定推荐人选。
⑸街道二校、成教、中心幼儿园的县、局级先进单位和局任命的副校长(助理)、中心幼儿园园长的县、局级先进工作者由教育局负责评选推荐,不参加基层学校的评选推荐。
2、推荐评选时间:
局级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12月28日前结束,其它各类先进的评选2012年1月15日前结束,并将有关表格材料上交街道教育总支。
五、表彰奖励
对先进的表彰奖励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,物质奖励为辅。县、局级先进分别由县人民政府、县教体局发文表彰,分别授予奖牌、荣誉证书;街道系统先进由教育总支发文表彰,分别授予锦旗、荣誉证书。
先进工作者除颁发荣誉证书之外,还可发适量的奖金,额度为县、局级先进工作者、街道级系统先进工作者均为100元,不重复发奖,经费由所在学校在教育教学成果奖中列支。
六、注意事项
1、各学校要加强对先进推荐评选工作的领导,评比先进要同总结工作和年度考核结合起来,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,通过回顾过去的工作,总结经验,查找差距,明确方向,从而促进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。先进的评比要客观公正,保证质量,真正体现先进性,为广大教师所公认。
2、各校在评比中要掌握学校领导与普通教师的比例,注重调动一线教师的积极性。
3、各校要集中精力与时间,合理安排好各项工作,根据教育总支的统一部署,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项工作,上报前要进行公示。
附:1、名额分配表
2、街道系统先进单位呈报表
3、街道、局级先进工作者名单
中共华舍街道教育总支
二O
主题词:先进 推荐评选 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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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:县教体局,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,魏林同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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